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的问题,原因之一在于药品价格高。减轻群众就医的药费负担,一直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国家医保局组建以前,药品的价格虽然有所下降,但价格虚高的情况仍存在。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出台,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等11个城市(47),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集采,核心是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同时,以招采合一,保证使用;确保质量,保障供应;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等政策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因而受到企业和市场的欢迎。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2019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使全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试点药品,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其后,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深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构建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提升药品质量水平、确保药品稳定供应等15项措施,促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2021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初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项部署,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截至今年5月,国家组织集采333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集采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8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80%;连同地方联盟采购,累计减负约5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