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相继出台,连花清瘟再度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新冠肺炎暴发以来,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系列药品就成为一款明星药品,至今热度不断。
俗话说得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如此看来,“连花清瘟”在不断出名出圈的背后,既是可喜也是可忧的。很多时候,人们极易忽视“连花清瘟”和“莲花清瘟”的一字之差,这就给一些厚颜的假冒者有了可乘之机。
总是紧贴热门的“碰瓷者”
近期,“连花清瘟卖断货”“连花清瘟出现假冒产品”等与连花清瘟相关的话题屡屡登上各大平台的热搜,一波关于“连花清瘟”的舆论再次展开。
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多次被国家卫健委作为推荐用药,写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表示,处于医学观察期,或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的轻型和普通型病人,推荐服用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作为治疗药物。所谓树大招风,在本家卖断货的同时,部分商家盯上了“连花清瘟”的热度,以至于“连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等商品出现在市场中,以图利用假冒产品捞金。
近来,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等商品,与以岭药业的“以岭连花清瘟”(药品)及其下属公司品生产的连花品牌“连花清菲茶”(饮品)品牌名称、外包装等下相似或近似。以岭药业在声明中称: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我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我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我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我司产品及其它侵犯我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连花”不是“莲花”
其实,市场上出现的“莲花”系列假冒产品,与以岭的“连花”品牌极易混淆,而基于人们印象中对“莲花”这种草本花卉的认知,甚至会把市场中的“莲花清瘟”相关产品误认为是正品。
前两日,以岭药业在发布的一则声明中区分了“连花”与“莲花”,声明表示,“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名字中的“连花”,指的是药品成分中的连翘和金银花,而非“莲花”。这则声明让消费者了解了以岭药业所生产的连花清瘟系列药品的主要成分,这为我们采购过程中辨认真假连花清瘟提供了一定的判断标准。
同时,以岭药业还表示,“以岭”“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菲”均为其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在假冒伪劣产品不断横行的形势下,部分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标志或许也有许多疑惑。今年4月20日,以岭药业还发布了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外包装形式及所使用商标的说明。目前,市场上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了“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以岭药业由于优化产品分类管理,现在已经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统一用“连花”商标,将原来的“以岭”商标老包装更换为了“连花”商标的新包装。同时,以岭药业还在说明中表示,现在使用的“连花”商标于2005年申请,于2009年获得授权,商标注册证号为4595963。
因此,在购买连花清瘟时,包装上logo的细微差别只是新老包装的更迭,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防盗防假冒,以岭药业近期商标新动向
据中国商标网检索得知,目前,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申请了1127件商标,包含了“连花”“连花清菲”“连花清”“连花玉屏”“以岭健康”等。同时,以岭药业已经申请了72件“连花清瘟”商标,国际分类涉及45个分类。
天眼查的公开信息显示,以岭药业在2022年至今为止共申请了192条商标,已公布注册公告的商标有80条。而11月份以来,以岭药业就申请了72个商标,其中在本月中下旬的商标申请达到了68条,其中包括对“连花清飞”“联花清菲”“恋花清温”“莲花清温”等商标的申请。这或许是本月“连花清瘟”不断遭遇市场中假冒产品扰乱的情形之下,以岭药业针对市场上假冒产品名称采取的商标布局措施。
据悉,连花清瘟组方传承荟萃了汉代、明代、清代的三朝名方,并创新加入了藿香、红景天,经过规范化现代研发流程,成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专利中成药。[1]目前市面上连花清瘟的剂型有胶囊剂、颗粒剂以及片剂,这些剂型均由以岭药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