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家用药指导:见附件1
二、转诊治疗建议: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呼吸困难或气促。
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三、就医联系方式:以就近、方便为基本原则,可先拨打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如需到医院就诊可自驾车前往,也可与基层巡诊小分队联系协助转诊,发生急危重症立即拨打120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附件2:各辖区医疗机构就诊及指导用药咨询电话四、结束居家条件: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
附件1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咽干咽痛:地喹氯铵含片、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咳嗽咳痰:溴己新盐酸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干咳无痰: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流鼻涕:马来酸氯苯那敏片、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左西替利嗪鼻塞:赛洛唑啉滴鼻剂恶心、呕吐:桂利嗪、藿香正气特别提示:用药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或咨询医生;不要重复吃多种退烧药;退烧药和复方感冒药不要叠加使用,一旦过量对身体有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