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那么,利巴韦林颗粒的孕妇用药是怎样?
利巴韦林颗粒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然而由于首过效应,利巴韦林颗粒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平均值为64%(44)。利巴韦林颗粒在单次服用200~1200mg剂量范围内,利巴韦林颗粒的剂量与AUC0-t(从0时间到最后测试点之间的AUC)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利巴韦林颗粒的剂量与Cmax之间的关系呈曲线性的,利巴韦林颗粒单剂量在400~600mg以上时趋近于渐近线。
利巴韦林颗粒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利巴韦林颗粒口服后吸收迅速,利巴韦林颗粒在60-90分钟内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利巴韦林颗粒进入体内后,利巴韦林颗粒经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利巴韦林单磷酸。利巴韦林颗粒的消除半衰期约为24小时。利巴韦林颗粒能滞留于红细胞内。利巴韦林颗粒主要由肾脏排泄,仅有少量随粪便排出。
利巴韦林颗粒的孕妇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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