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制药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生产企业: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116(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主要成份:氧氟沙星。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氧氟沙星片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 氧氟沙星片 |
【药品名称】 | 氧氟沙星片 |
【主要成份】 | 氧氟沙星。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相互作用】 |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的代谢影响虽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3.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7.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16 |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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