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性肿瘤病人的营养支持,目前还有一些争议,主要贯穿在恶性肿瘤病人是否需营养支持,如何确定营养支持的对象,营养支持的时限、途径、制剂选择等问题上。营养支持的目的不是治疗癌症,而是改善营养不良及恶液质,提高机体对治疗的耐受性。
以提高患者生存率为主旨
营养治疗时所提供的能量与各基质,分为三种情况:
荷瘤状态
营养治疗原则以维持患者正氮平衡为目标。
肿瘤患者术后早期
机体处于应激状态,其营养治疗应按应激患者的原则施行。
去瘤状态
指肿瘤已被根治,引起机体代谢紊乱的因素消除,其营养治疗应按饥饿状态的原则施行。
癌症营养支持应遵循以下原则
癌症病人若有严重营养不良或因胃肠道障碍和其他代谢、药物、放疗等因素预期饮食不足超过一周。
营养良好或仅有轻度营养不良,并预期自然饮食足够的病人,无需特殊营养支持。
完全肠外营养支持无益于对化疗和放疗无效的进展期癌症病人。
响摄食并预期持续时间大于1周,而化疗和放疗又不能中止,或即使中止后在较长时间不能恢复足够饮食者,应给予营养支持。